密宗佛教中分哪几个教派?各自教义是什么?信奉的活佛有什么区别?
作者:紫南发布时间:2023-02-10浏览:459
格鲁派的教义如小乘教中把万法归为人法二法。认为诸法无我,人我是空,法我则不空;认为色心有极微的本元实体不是唯名安立。
大乘中的唯识认为三性中之依他上所起能所二取是空,但依他不空,承认有阿赖耶及自证分,不是安名而有,而是有实体;大乘中观宗之自续派虽承认色心皆是假名安立,但认外境或安名处为有自相,假名之下而有所得,不是唯名,亦是空不彻底论。
依《止观讲义》,说此实有论约分为七种: ①谛实有。小乘认为人我空,法我不空,法有心法和色法,即精神因素和物质因素二皆有体,为终极元素,似二元论。 ②实物有。小乘承认极微是有质素是缘起的基础。
③真正有。小乘承认极微是真实不虚的存在。 此三属内宗小乘的实有论 ④胜义有。
有终结的实在,有真体。 ⑤真性有。
⑥自体有。有染净一切诸法所依托处的本体。 此属大乘唯识和内部各宗派,如宁玛派、萨迦、噶举、觉囊等承认有真如,如来藏、阿赖耶等,均为实有论。
⑦自相有。中观自续派承认诸法立名处有自相特征,因此安名处即不须名言安立而有。 以七有论,或说有体,或说有相性,这样就否定了完全彻底的空性,而是有所得见,故应成派均破之。应成派承认诸法唯由分别安立,立名之下并无实义可得,若有所得,则是实有论。
故于“由分别安立”前加一“唯”字,唯由分别安立,这是彻底的空性论(毕竟空)。应成派也承认假名安立之法有体、相、用,但均属假名安立,非有实体。诸法是分别心安立假名,本非实有;若执为实,则为实执。实执有二,即我执和法执。
我法二执由于所执对象不同,执在我上为我执,执在法上为法执。对象虽然有别,而执相相同,破此实执才能出得轮回。二执之中我执无明是生死流转的根本。我,梵语为补持迦罗,我执即执有补持迦罗我,要破我执首先要认识此补持迦罗以何事为我。
何事为我,即我的名相所依事【132】(能诠表之我)是什么?除外道执离蕴常我外,内部各宗亦各有不同。小乘以极微【133】或五蕴为我,大乘唯识以阿赖耶识【134】为我,皆有实体。中观自续派以立相续为我,我有自相。
中观应成派则以依蕴【135】假立之我的唯我,为我相所依事,亦即我之所缘境界。此唯我为名言之我(唯我)属假有事、假名法,非是实有,不是所破对象,但要认识以何事为我,现在仍以车为喻: 外道执离蕴之常我,执实物有,如离车之分别有一独立之物。 小乘内部许极微、蕴和合或蕴相续为我,或我的名相所依,不待假名安立,执立名处,实物有,如执支分聚合以为车。
大乘唯识许阿赖耶或自证分为我,或我的名相所依,依他起性有实体,实物有,如执车之一支分。 中观自续派许意识流为我,或我的名相所依,非唯分别而有,而是执自相有,亦如执车之一支分。 中观应成派许于立名处蕴上假名为我,或我所相事,说则为全车。此我相所依即为执着所依、业果所依、生死流转之依据。
从佛教的观点看来“诸法无我”。“我”本来是没有的,但众生有此实执,因此追查此执因何事而起?按应成派的看法,我既非有,故执着所依亦非实事,只是假名安立之我,属名言境,是业果所依,是生死流转的根据。但其他宗的看法,我执所依皆为实事,应成派看若破此唯我(名言境之我)则破坏业果成为断见,是所破太过。
破的是依此唯我上生起之自性实我,此则为萨迦耶见【136】,为俱生我执【137】亦即我执无明,执实我实法,属应破分。我执无明所缘之境,执我是实法,此境为名言,非有自性,属虚妄分别,故是应破。所以首先要认识所破。现举一例,如通常眼见一瓶,同时即觉瓶是有,此有尚属世俗有,即名言有,尚非执实有之情。
如此瓶遗失,遍求不得,情急曰:“我瓶何在?”或告之曰:“瓶已破”,彼时由痛惜心情所执之瓶,不待名言安立过去,而觉本来即有。如此之有,则为自性之有,亦即实执之有。此有即是应破(实执)。
总之缘起所现不可遮破,也不能遮,这是业缘因果。在所破上应认识何为所破、何非所破。依应成见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