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作者:晨曦发布时间:2022-05-29浏览:479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关于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关于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关于大病医疗,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关于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关于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关于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扣除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声明:部分资源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知识,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或者知识有谬误之处,麻烦通知删除,谢谢!联系方式: zzsla2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