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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全称
作者:小雪发布时间:2023-02-05浏览:458
加拿大的全称就是加拿大,简称是加国,英文名称是Canada。
加拿大为北美洲国家,西抵太平洋,东至大西洋,北滨北冰洋,东北方与丹麦领地格陵兰相望,东部与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相望,南方及西北方与美国接壤。加拿大的领土面积达998万4670平方千米,为全球面积第二大国家。加拿大素有“枫叶之国”的美誉,渥太华为该国首都。
加拿大是实行联邦制、君主立宪制及议会制的国家,由十个省和三个地区组成,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及加拿大君主,而加拿大总督为其及政府的代表。加拿大是双语国家,英语和法语为官方语言,原住民的语言被认定为第一语言。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加拿大在1400年前即有原住民在此生活。
15世纪末,英国和法国殖民者开始探索北美洲的东岸,并在此建立殖民地。
1763年,当七年战争结束后,法国被迫将其几乎所有的北美殖民地割让予英国。在随后的几十年中,英国殖民者向西探索至太平洋地区,并建立了数个新的殖民地。
1867年7月1日,1867年宪法法案通过,加拿大省分裂为安大略和魁北克两省,与新不伦瑞克、新斯科舍三个英属北美殖民地组成加拿大联邦。在随后100多年里,其它几块英属北美殖民地陆续加入联邦,组成现代加拿大。
1931年12月11日,英国通过威斯敏斯特法令,令加拿大成为独立国家,但国家元首依旧是当时的英国国王乔治五世,且英国议会依旧掌握有加拿大的修宪权。
1933年和1949年,加拿大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终审权分别从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移交至加拿大最高法院。
1982年4月17日,英国女王兼加拿大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签署命令,将加拿大宪法修宪权移交加拿大议会,至此加拿大与英国的特殊关系终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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