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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加工厂如何达到环保局验收标准
作者:晨曦发布时间:2023-03-05浏览:45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上虞市道墟金友喷漆厂在2004年申请进行喷漆喷塑加工项目,经上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虞环审表(2004)054号]项目总投资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目。项目于2004年8月开工并投入生产。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规模达到设计能力,满足验收监测工况的要求。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上虞市道墟金友喷漆厂在2004年申请进行喷漆喷塑加工项目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附近沟渠。固废按照不同性质进行了分类回收或处置;厂界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上虞市环境监测站于2011年10月1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如下:
1、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该公司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时,厂界噪声白天在49.6-66.7dB(A)之间,各测点昼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厂界标准。
2、废气
该公司所测有组织和无组织二甲苯、甲苯气分别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限值。
3、固废
企业每年产生漆渣固废0.15吨经收集后由上虞市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验收结论
上虞市道墟金友喷漆厂在2004年申请进行喷漆喷塑加工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基本落实,监测指标达到相关环境标准,基本符合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要求,原则上同意本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整改要求和建议
1、加强长效管理,推行清洁生产,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装备水平,进一步从源头减少控制污染物产生。
2、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污水处理装置运行的稳定性。
3、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强化车间通风换气工作,改善厂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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