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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作者:紫南发布时间:2022-05-22浏览:478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明确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在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填写内容、取得时间、补开、换开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减少税收风险。针对企业未取得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外部凭证的情形,规定了补救措施,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是为规范税收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由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6月6日制定发布,共二十条,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税前扣除凭证种类多、源头广、情形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从统一认识、易于判断、利于操作出发,对税前扣除凭证的相关概念、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种类、基本情形税务处理、特殊情形税务处理等予以明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始终贯穿了“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理念,对于深入贯彻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精神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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