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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后有土地使用权吗?

作者:小雪发布时间:2023-03-08浏览:460


不能,你现在购房只是房子的产权。土地使用权和你没有关系。试想高层建筑,购房,100平方米的土地上面,往上建了20层楼,都是房屋产权。买房是有土地使用权的,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延期,如果国家要收回,那么也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房屋产权人补偿。

二、房屋产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分别是什么?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三、土地使用权使用处理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一般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大家要一定厘清房屋产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三者的区别,在办理购房手续时,要先咨询清楚相关流程,签署购房合同要了解合同内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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