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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基数

作者:浮生发布时间:2022-06-19浏览:471


  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南京市公积金每月缴存基数最低不得少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最高缴存基数标准是南京市2019年在职人员平均工资的三倍为31200元。而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与个人各5%-12%,缴存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但是单位缴存比例与个人缴存比例必须为1:1。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228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3、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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