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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需要什么资料

作者:晨曦发布时间:2022-06-29浏览:471


  起诉对方需要的资料: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起诉的规定是如果当事人要向法院起诉的,需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需要有明确被告;需要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理由;以及需要在受诉法院的职责范围和管辖权范围之内。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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