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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解书一定要在派出所写吗

作者:小兔兔发布时间:2023-02-27浏览:464


谅解书不需要在派出所写。谅解书由受害方出具,若法院已备好,当事人可以签字确认,这是有效的。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即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谅解书,可以与当事人的家属一起去公安局或者派出所,把情况说清楚,同时把谅解书交到公安局,这样便于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依据当事人的态度,减轻刑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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