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产假158天生育津贴怎么算

作者:大山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459


法律分析:北京产假158天生育津计算:
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乘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50%。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办理条件为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参保职工,因引流产或分娩情况休假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声明:部分资源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知识,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或者知识有谬误之处,麻烦通知删除,谢谢!联系方式: zzsla2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