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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产品收到现金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作者:晨曦发布时间:2022-05-27浏览:479


  销售产品收到现金的会计分录:借:“库存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销售时不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是月末成本费用都归类完毕之后,首先结转制造费用、其次结转生产成本、然后才根据库存商品的本月末加权平均单价乘以本月销售数量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最后把主营业务成本转入本年利润。

  资料拓展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该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

  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的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一般来说,批发销售的商品应按商品进货原价记账,结转销售成本时,则可以选择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等方法。在计算出商品的实际销售成本之后,企业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结转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商品销售成本的结转时间有逐日结转和定期结转两种方式。一般来说,委托代销业务、直运商品销售业务应采用逐日结转方式,除此之外的其他销售业务都采用定期(按月或按季)结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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