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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证明怎么开
作者:大山发布时间:2023-02-07浏览:462
开具集体户口证明的流程如下:
1、先到单位借出户口单页;
2、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拿着户口单页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个别地方直接在户口单页复印件上盖章,同样具有户籍证明效用。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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