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的历史
作者:山水闲人发布时间:2023-03-19浏览:463
清教产生于16世纪后半期,实际上是新教中的一支——加尔文派。在亨利八世与罗马天主教会决裂后,英国国教成了以国王为首的维护国王统治的工具,教会内部仍然腐朽不堪。
16世纪后期,教会内部分虔洁信徒者提出要求,清除国教中天主教的残存因素,他们的主张被称为“清教”,他们则被称为清教徒。
他们要求信仰上只以新约圣经为准则,而非以教会或所谓传统制度作为信徒应当遵奉的权威。他们特别强调教会必须是具备圣经所示条件的真宗教和圣洁无庇的真教会。清教是一个广泛、不确定的名称,包括许多不同集团和派别。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特征,即提出了和英国国教不同的新的教义、仪式和组织原则。
16世纪末,清教各集团中形成了两个主要派别,长老派(presbyterian)和独立派(Independents)。前者代表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上层的利益,主张建立一个隶属于国家的长老制教会组织。代表人物为T.卡特赖特;后者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认为每个教区应独立自主,反对国家教会的原则。
代表人物为R.布朗。16世纪末清教运动受到镇压转入低潮,但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再次兴起。清教徒不仅在宗教会议和教会活动中批判主教制政府,还在议会内外积极进行反对专制王权的宣传鼓动工作,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作了充分的思想和舆论准备。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领袖均为清教徒。1640~1648年,长老派曾控制政权,极力与国王妥协。1649年共和国成立后,以O.克伦威尔为首的独立派掌握政权,转向镇压平等派和掘土派的激进运动。
17世纪后半期,清教已分裂成许多宗派,作为一个政治团体的清教基本上已不存在。1688年光荣革命后,议会通过《宽容法》,允许不信奉国教的新教徒建立自己的教会。但对清教徒担任公职仍有所限制,到1828年政权才对清教徒完全开放。清教徒因反对王室的宗教专制和经济压榨,屡遭镇压迫害,于是一部分逃往北美避难。
在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又有许多清教徒被迫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