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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公安局以伤害嫌疑拘留36天又改为监视居住我现在不服该怎么办?

作者:烟栀发布时间:2023-02-08浏览:454


你好:

1、从你的情况看,公安机关对你的羁押期限是30日,检察院批准或不批准审查期限是7日,这样一算你提前一日解除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对你变更了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也是一种强制措施。这都没有问题的。

2、改这监视居住是因为,可能是检察院因某种原因对你没有批准逮捕,也许是证据不足,也许是事实不清或不够处。

3、对刑事案件不服的你可以自己做无罪或罪轻的辩解,或请律师做无罪或罪轻的辩解,此外没有什么办法。如果最后处理上公安机关对你处理不了的话,你可以向公安机关要求《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内容请你参考《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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