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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作者:大山发布时间:2022-06-14浏览:476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广州市廉租房申请标准。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4、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5、申请人未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资料拓展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国家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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