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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地方官职
作者:大山发布时间:2023-02-13浏览:454
西周实行分封制,地方长官分为诸侯和大夫两级。秦朝统一后,万户以上的县称为令,万户以下的县称长。汉代时,京师所在的郡分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相当于郡太守。汉武帝时设13州,长官为刺史。京师所在州的长官称为司隶校尉。唐朝时每道设观察使,又有节度使为地方的军政长官。到了宋代,县一级的长官称为知县,府一级的长官称为知府。明朝省级官员称为承宣布政使司负责行政,都指挥使司管军事,提刑按察使司管监察。中期以后,有总督,巡抚总管数省或一省军政。清朝与明朝大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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