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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多少天2021新规定?

作者:大山发布时间:2023-02-03浏览:460


2021新规定产假是98天,部分地区(如北京、湖北)增加生育奖励假60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多地生育假增至60天11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决定》完善生育支持措施,调整本市与生育相关的假期。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纳入优先分配范围。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获得累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护理假。湖北省亦通过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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