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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城市标准

作者:大山发布时间:2022-06-28浏览:478


  中等城市是指我国城区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通常为地级市政府所在地。中等城市划分标准主要是根据城市的城区(不包括市辖县)的非农业人口的总数规模来划分的。中等城市是连接大城市和乡镇农村的中间地带,是发展地方区域经济、带动农村发展的龙头,是转移制造业和农村劳动力的承接地,是大城市在区域的补充。

  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是由《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明确提出的城市划分标准,即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小城市、Ⅰ型小城市、Ⅱ型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Ⅰ型大城市、Ⅱ型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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