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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5年后真相大白:彭宇承认撞到徐老太(谜案追踪)

作者:小兔兔发布时间:2022-06-30浏览:481


不得不说的是,如今真的各种讹人的事情太多了,就像之前微博上有一段视频是一位男子要去扶老人,专门还让妻子拍照的视频曝光,真是让人十分的想不通,如今这个社会究竟是怎么了。说到彭宇案,相信大家都是记忆犹新的,据说是因为彭宇扶了一位摔倒了的老太太,然后被讹钱,但是彭宇案5年后真相大白,彭宇自己承认是自己撞到了徐老太。

一、彭宇案5年后真相大白

说到彭宇案,发生在2006年11月20日,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车时,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徐寿兰急忙跑向后面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当她经过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26岁的小伙子彭宇正从这辆车的后门第一个下车,双方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急于转车的彭宇先向车尾看了一下,再回头时发现摔倒在地的徐寿兰,随即将她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还代付了200元医药费。

经诊断,徐寿兰摔伤致左股骨颈骨折,需住院施行髋关节置换术,费用需数万元。此时,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先后报警,但未能达成一致。2007年1月12日,徐寿兰将彭宇诉至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指认他将自己撞伤,并索赔包括医疗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6万元,彭宇案5年后真相证明这个判决还是存在一定合理性的。

一审判决同时认为,虽然原告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但由于原告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被告相撞;被告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也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因而在本次事故中,原、被告双方均不具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按公平责任分担损失的原则,判决被告彭宇承担40%的民事责任,给付原告徐寿兰4.5万元。

因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南京市中院于当年10月初进行调查,并在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查找到事发当日双方分别报警时的两份接处警登记表,其中的"报警内容"一栏,均记录了两人相撞的情况,这些新证据为澄清事实提供了重要佐证。如今彭宇案5年后真相,仿佛是给当初舆论的一个大巴掌。因为当时很多人都误以为是因为彭宇只是扶徐老太被讹钱,但是真相却是真的撞到了徐老太。

二、彭宇亲口承认自己当年撞到徐老太

在南京中院二审即将开庭之际,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完整新闻报道可以查看光明日报:彭宇真撞人了

对于调解结果,彭宇最近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事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而早在2014年的时候,徐老太就已经去世了,同住一个单元的邻居介绍,“因为人很多,有时候就按错门铃,吵死了。”而因为众多蜂拥而至的记者,被“骚扰”的邻居们才知道, 103户的就是之前被媒体纷纷报道的彭宇案事件的当事人之一。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邻居们都没有见过徐老太的面,“都以为她搬走了。”没想到是去世了。

并且在第一次开庭的时候,2007年4月26日,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彭宇的妻子在代他出庭答辩时,没有说彭宇是做好事,只提出:“原告受伤非被告所导致的,不应该承担责任。”

6月13日第二次开庭进行法庭质证时,彭宇在答辩中表示:“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不是与原告相撞。”当被问及把原告扶起来出于什么目的时,他回答:“为了做点好事。”在得知原告申请调取的事发当日城中派出所接处警的询问笔录已丢失时,他对由当时处置此事警官补做的笔录提出异议,并表示要向有关部门和媒体反映这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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