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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是什么罪?

作者:山水闲人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465


越来越多虐待儿童的事件和近期温岭虐童事件的爆发,引起了人们对于设立虐童罪的强烈关注,我国目前尚未设立虐童罪,然而调查表明90%的人支持设立虐童罪。随着虐童事件的发酵,关于虐童罪的讨论成为了2012年10月末最受关注的舆论话题。

我国虐童行为普遍,调查发现四成儿童遭受过虐童行为,爱护儿童意识的缺失、虐待成本和代价偏低,是虐童事件逐年增多的重要原因。

在这方面国家应加大普法、立法、执法力度,早日从根本上杜绝对于儿童的虐待。由于我国刑法并无虐童罪,再加上以寻衅滋事罪刑拘颜艳红稍显牵强——虽然颜艳红的行为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而这又属于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但是,寻衅滋事罪还有一个要件,即扰乱社会秩序。因此,专门增设虐童罪确有必要。增设虐童罪可以期待,但不宜把遏制虐童现象全都寄希望于虐童罪,也不可放大或高估虐童罪的神奇疗效。

一方面,这是因为立法之后能否有操作性以及能不能有力执行是个大大的问号。我国现有虐待罪——对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但是,相关人员被依法严惩的并不多,家庭暴力现象仍然频发。

这与很难认定何谓虐待罪有关,更与难以发现有无虐待有关。具体到虐童,同样会有此类困境,什么行为属于虐童?幼儿园老师对学童的合理批评、轻微惩罚,乃至较为隐蔽的羞辱,算不算虐童?被轻微虐待之后,由于缺乏辨别力和举报意识,学童会不会主动告诉家长?就像颜艳红虐童事件,如果她不是主动向孩子家长炫耀,不是堂而皇之地贴在个人空间里,人们恐怕还不知道她有如此恶劣的行为。虐童另一方面,因为法律毕竟是事后惩治之举。

即便法律尊严得到了维护,孩子受到的心灵伤痕如何抚平、身体之戕如何康原?保护孩子最好的方式显然是事前预防。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秘书长杨春茂披露,我国六成左右的幼儿园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而据报道,浙江四成幼儿园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山东的比例更高——山东省教育厅在抽查了17个地市194所幼儿园后,公布了一项数据,53%的幼儿教师没有取得教育部认可的教师资格证书。

有了教师资格证不代表教师就不会伤害儿童,没有教师资格证也不等于就一定虐待儿童,但没有教师资格证起码说明该教师不合格,存在素质良莠不齐的可能,如果老师素质不高,没有基本的从教资格,却能“混”进幼儿园,这对孩子显然是潜在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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