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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书怎么写

作者:小兔兔发布时间:2023-02-15浏览:457


根据民诉法和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除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四)具体的再审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百七十八条 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具体的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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