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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小雪发布时间:2023-02-09浏览:462


以下情形,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用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方式,对其财产作出任何处理的;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遗嘱末处分的遗产;被继承人虽立有遗嘱,但有部分遗产在其遗嘱中并不作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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