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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情形

作者:烟栀发布时间:2023-02-26浏览:459


遗赠抚养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

1、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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