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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认为经济人在经济学意义上是自私的

作者:残颜发布时间:2023-03-03浏览:455


亚当斯密认为经济人在经济学意义上是自私的(F)。

1.首先,亚当·斯密认为“自私会促进社会”。我个人觉得表达的并不准确。概括的这一句应该是出自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斯密指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倾向于追求他们自身的个人利益。其大意就说:在经济活动中,每个个体所做的一切经济行为都是有趋利性,也就是说有利己性。每个人都想要获得利益,在简单地买卖双方,由于双方都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最后能达到一个利益的和谐状态,所以基于这样的前提,斯密认为政府的干预是不必要的,是多余的,经济活动只需要靠市场机制自身来调节即可。以上所说“自私会促进社会”的最根本最基础的意思,即每个人的利己性经济行为,会形成良好的市场运作机制。

2.其次,《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作为亚当.斯密的最重要的两本著作,不能简单地划分成是其前期思想和后期思想。《道德情操论》比《国富论》早出版17年,但在作者有生之年,《道德情操论》一共出版了6次,最后一次是作者去世的那一年。所以,这两本书在作者的思想集萃中,是相辅相成的,交融贯通,没有前后之分。

3. 在《道德情操论》中,作者是怎么样看待自私?作者认为:同情可以战胜自私。即我们在看到不幸的人的时候,我们会把自己设身处地得换位思考,想象到对方的不幸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会是怎么样,于是“同情”就产生了。我们的道德力量制定了各种行为准则来限制我们的自私行为,这些准则可以看做是神的命令和规则。如果我们违反了上帝的规则,我们将会受到惩罚——受到内心耻辱和自我谴责的折磨。如果我们遵守上帝的意愿,我们就可以得到奖赏——享受宁静、满足和踌躇满志。

4. 《道德情操论》讨论的是道德力量,它约束人们的自私,并把他们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可以运转的社会。而作者在《国富论》中假设了存在一个公平的社会,并标明在这个社会中的个人是怎样受到经济力量的引导和制约的。

综上:作者认为自私是存在于每个人的人性中的,不管在经济活动领域中还是在人们生活的其他领域都无法避免。我们可以根据人性的自私来发现某些经济的规律,同时作者也指出我们可以用道德的力量来约束人性中的自私,在道德的力量无法约束自私的时候,我们需要政府建立一个公正的司法体系继续约束人性的自私。

5. 补充:目前很多人对亚当·斯密的了解都仅仅停留在:斯密不主张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其实斯密并不是一个彻底的放任自由无政府主义者。他承认政府的作用有限,但在某些方面是必须。他总结了政府的三大功能:1.保护社会免遭外国的入侵。

2.建立司法机构。

3. 保护那些私人企业家不能从中获利的公共工程和机构。 为了给政府的活动提供资金,斯密也同意政府应该征税。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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