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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作者:残颜发布时间:2023-03-04浏览:488
1.病区可以根据医疗需要储备一定基数药品吗?
答:可以。
2.中心摆药的科室,病区储备药品的原则是什么?
答:病区一般只储备少量的常备药,定期补充,以备急用。
3.护士使用药品的根据是什么?
答:使用药品应当根据医嘱。
4.护士使用药品应当严格执行什么制度?
答:护士使用药品应当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5.护士发现药品出现哪些情况不得使用?
答:发现药品变色、发霉、混浊、过期或标识不清等不得使用。
6.病区存放的药品应如何放置?
答:病区存放的药品应当按口服、注射、外用、滴剂等不同给药途径、浓度及剂型分类放置,并按失效期先后排列,瓶签按药典规定书写,字迹清楚;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存放药品,存放处保持清洁卫生;特殊药品应当按规定储藏条件保存与使用。
7.病区如何存放高警示药品?
答:病区应当设专门放置区域,并有明显标识。
8.病区对毒、麻、精神一类药品的管理规定是什么?
答:对毒、麻、精神一类药品的管理应做到标签清楚,双人双锁,账物相符,班班清点交接,逐日消耗登记,用后药品空安瓿应当保留,凭空安瓿和主治医生以上人员开具的红色处方领取补充。一次未用完的剩余药品,按规定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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