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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小常识十五条

作者:小雪发布时间:2022-06-18浏览:482


  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2、不要将油灯蜡烛放在易碰倒的地方,要人离灯灭,不要用柴草或禾杆扎成的火把照明,储存汽油、煤油、酒精、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不能用明火照明。

  3、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不要用汽油擦拭油垢,不要在检修零件时使用明火和吸烟,不要使用明火烤车,不要使用没有防火罩的农机在打碾场及场院中作业。

  5、不要将炉灶、火盆设置在木板壁、床铺以及其他可燃物附近,火灰(如柴灰、灶灰、煤灰)不能乱倒,要用水将火灰的余火泼灭,倒在安全的地方,不要靠近易燃物、可燃物。

  6、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不要随意敷设电线,不拿铜丝代替保险丝,不设长明灯,不购买假冒伪劣电气产品,不随意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人走关电。

  9、任何人发现有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不可将烟蒂、火柴杆等火种随意扔在废纸篓内或可燃杂物上。

  1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15、发生火情后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及是否有人被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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