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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实 李恪
作者:大山发布时间:2023-02-27浏览:456
李恪(唐太宗第三子),历史上是比较冤枉的皇家子弟李恪,唐朝长安人,生于武德二年(619年),薨于永徽四年(653年3月6日),唐太宗李世民与隋炀帝女杨妃之子,排行第三[1]。族谱言其字“为德”,又说“德”,虚实待考;墓志此处留白。
永徽四年,房遗爱涉嫌谋反,为乞命诬陷李恪谋反,遭长孙无忌诬陷被唐高宗李治赐死。史书称其之死“海内冤之,绝天下望”。生平履历武德三年(620年)六月,封长沙郡王。[2]根据《职官志》所载,此为“恩进”; 武德九年(626年),封汉王(见于两唐书),墓志云为汉中郡王,疑为墓志贬义行文所需;贞观二年(628年),封蜀王,领益州大都督[3](今四川成都),都督益绵简嘉陵雅眉濛犍邛十州[4]军事并都并督巂、南宁、会都督府[5]共计三十六州,未之官,遥领(见于《唐会要、亲王遥领节度使记载》);贞观五年(631年),转秦州都督(今甘肃天水),未之官;贞观七年(633年),转齐州都督(今山东济南),之官一年;贞观八年(634年),复转益州都督(《四库全书.刊误》云,开亲王或宰相遥领都督的首例);贞观十年(636年),封吴王,转授潭州都督(今湖南长沙),未之官;贞观十一年(637年),年初,转授安州都督(今湖北安陆),之官,世袭;年末,因狩猎过度被弹劾罢官(《新唐书》上记载是李恪与乳母之子赌钱而被弹劾);安州中都督府至少存在到贞观十三年[6],《旧唐书.地理志》记载不全或有夺文之误,且在《旧唐书.列传二十六李贞列传》中有如下记载:“二十三年,加实封满千户。永徽四年,授安州都督。”和《旧唐书.则天本纪》中有如下记载:"弘道元年……相州刺史、越王贞为太子太傅,安州都督、纪王慎为太子太保。"可以互相佐证并补充,所谓贞观十一年之后直到开元年这段时间中“安州都督府”不存,是错误的论断 。
贞观十二年(638年),复安州都督;贞观十三年(639年),太宗罢世袭诏,诸藩王都督衔留存情况、之藩情况不明,待考;贞观十七年(643年),被太宗提议立储,遭长孙无忌反对作罢;永徽元年(650年),拜司空,梁州都督(今陕南地区);寻又授安州都督;永徽二年(651年),迁太子太师;某年,镇宋州(今河南商丘);永徽四年(653年),因受房遗爱谋反案牵连,被冤致死;四子,仁、玮、琨、璄并流岭表;显庆五年(659年),追王郁林,为立庙,以河间王孝恭孙荣为郁林县侯以嗣;光宅中李荣获罪,适逢李仁兄弟被赦免,以李仁袭爵;神龙初,赠司空,备礼改葬;神龙中,复爵土。注:神龙(705年正月—707年九月)是武则天和唐中宗李显的年号。神龙元年二月中宗复国号唐。
综合赠官考量,应为神龙元年(705年)年末或神龙二年(706年)年初。根据墓志记载:永徽四年二月初二,李恪在长安宫禁之内被缢杀,年约三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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