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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女方被网络诈骗属于重大过错吗?

作者:烟栀发布时间:2023-02-22浏览:455


不属于,被网络诈骗属于被害人,不属于过错行为。我国法律有规定婚姻中的重大过错行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01,重婚:过错方与第三者以夫妻名字长期生活,甚至办了酒席,拍了婚纱照,领取结婚证。

02;与他人同居:与第三者居住生活在一起。

03,实施家庭暴力:对另一半长期用暴力解决问题,其中包括实质性暴力与冷暴力,造成语言与身体上的伤害。

0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不给饭吃、辱骂体罚、长期不给治病等等。

05,其他重大过错: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重婚、与他人同居是出轨的形式,其他方式的出轨会视情节轻重而有可能被纳入重大过错,其他的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行为,还有婚姻无效或婚姻撤销、夫妻一方失踪、夫妻因感情长期分居、婆媳关系长期紧张等都有可能涉嫌婚姻的重大过错。

不在这些范畴的都不属于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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