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技术准入制度
作者:山水闲人发布时间:2023-03-04浏览:485
1.对于操作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的专项护理技术,操作的护理人员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须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取得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经相应知识和技能培训、获得所在单位准入审核批准的护理人员操作。
2.执行护理新技术操作的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应为主管护师及以上人员或经过专项学习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者。
3.获护士岗位准入的护士,在何种条件下进行复杂的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答:可在护师指导下进行复杂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4.哪些护理人员须在带教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基本护理技术操作和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答:护理实习生、护理进修生、护理轮转生、护理研究生。
5.科室开展护理新业务新技术,使用护理新产品,须具备哪些条件方可进行?
答:必须评估临床适宜性、制定培训方法和准入标准,由各单位护理质量委员会审核评估、报院护理部审批后方可进行。
6.护理人员可在哪些条件下从事超出本岗位要求的操作?
答:可在具有此项操作资质人员的指导下开展超出本岗位要求的操作。
7.经岗位资质准入的护士可单独进行哪些护理操作?
答:可进行基本护理技术操作和一般性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8.护理人员不得单独从事哪些护理操作?
答:不得单独从事超出本岗位要求的操作。
9.实习生、进修生、轮转生、研究生可在什么条件下进行护理技术操作?
答:须在带教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基本护理技术操作和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10.科室开展护理新业务新技术,使用护理新产品,由各单位护理质量委员会审核评估后,需再报哪个部门?
答:报院护理部审批后方可进行。
11. 超出本岗位要求的操作,如何开展工作?
答:护理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超出本岗位要求的操作,可在具有此项操作资质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